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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推进法律硕士管理体制改革,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法律硕士分类培养的要求,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,法律硕士管理中心(简称“法硕中心”)开展2023年拟录取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选报工作,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选报对象
(一)2023级全日制法律(法学)专业其他方向拟录取推免生和统招生(法律学院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,国际法学院涉外律师、国际仲裁方向不参加本次选报);
(二)2023级全日制法律(非法学)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和统招生。
二、方向设置
(一)法律(法学)专业
1.特色研究方向(本硕贯通班)